昨日,郑州交警部门通报,从2013年至今,郑州市共有重型货车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59起,死亡62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1.94%。而与非机动车发生的碰撞造成死亡的占近七成。
“事故在夜间及午后较为集中,发生地大多集中在三环以外。”郑州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21时至次日5时,共发生事故35起,占59.32%;14时至19时发生事故17起,占事故起数28.81%。其中,三环以外发生事故43起,占事故起数72.88%。
该负责人称,从交通方式看,电动自行车驾车人及乘车人仍是此类事故的主要受害者。“59起事故中,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含自行车)之间发生碰撞造成死亡事故41起,占事故起数的69.49%。”
“从以上数据来看,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车辆驾驶员,不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等是造成事故的主因。”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以上几类交通违法行为共造成事故53起,占事故起数89.83%;死亡56人,占死亡人数90.32%。
“目前,郑州交警部门准备提交相关调研报告,希望由政府部门牵头,协调各个部门出台、完善对重型车管理的相关法律机制。”该负责人称,例如水泥罐车、渣土车出事,要追究雇佣方的责任;完善监控装置;建立追责机制,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相关职能部门都要与企业层层签订责任书,一旦涉及哪个部门出现问题,可对部门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