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贸商场停车场里车轮被锁 不交钱不放车
郑州市民方先生到商场购物后,在地下停车场取车时,意外发现车轮被加锁。停车场的保安说,方先生必须交100元罚款才能开锁放行,理由是他未按车位停车,侵占了消防通道。由于双方僵持不下,方先生只好背着保安,找来开锁公司才得以脱身。
车主
停在消防通道上,车辆被锁
昨日,市民方先生告诉记者,上周六下午,他到郑州市花园路的国贸360广场购物,将车开进广场的地下停车场后,发现里面车位爆满。一着急,方先生就将车停在一个通道的墙边。
前日下午6时,方先生购物结束后到停车场取车,发现自己的车前轮被链子锁锁住。方先生找到保安,保安说,他的车辆违规停放,按照内部规定要罚款100元才可放行。
方先生说,停车场不是执法者,没有权力锁车,更没有权力罚款,他拒绝交这笔罚款。经交涉无果,方先生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要求保安将锁打开,但保安甩手离开。”方先生说,无奈,他叫来开锁公司将车锁打开后,快速驾车离开。
停车场
罚款是内部规定,不交钱不放车
对于方先生停车被锁一事,昨日,记者联系到该停车场一位陶姓负责人。他表示,该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属于河南新田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的每个通道都有警示标志,上面写着“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违者锁车罚款”的字样,一旦有车随意停放,保安就会将车辆上锁。
该负责人说,“违规停车”按照内部规定是罚款100元,该规定已经执行了一年多,交罚款后,如果司机索要票据,停车场可以提供停车发票。
律师
停车场锁车、罚款,明显侵权
对于停车场锁车罚款一事,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唐军表示,私人停车场作为罚款的主体单位,根本没有执法权,对于“违规停车”项目,也没有具体法律法规依据,票据也不是罚没收费专用票据,锁车罚款的行为明显违法。 唐军说,停车场私自给车上锁,要交钱才能开锁放行,也侵犯了车主对财产的支配权,车主可向公安部门求助,要求停车场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