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汽—大众速腾一则产品召回通告,引发了与消费者之间的一场风波。汽车召回、玩具召回、食品召回……对于“召回”,不少人耳熟能详,但要细讲起召回的内涵、机制,却仍是一头雾水。到底什么是召回?哪些情况下商品应该召回或者必须召回?
缺陷调查可能产生三种情况:若生产厂商确认其产品存在缺陷,则会主动提出召回;若厂商能够证明其产品不存在缺陷,并经专家组技术评估确认不存在批量性安全隐患的,则不需进行召回;不然,就要进入工程分析阶段,由实验室加以进一步检验,或委托权威检测机构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报告。
此次大众虽然发布了新速腾的召回信息,但从召回新闻的表述看,缺陷调查工作仍在继续,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好奇,若双方最终仍无法取得一致,又该怎么办呢?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答道,若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专家组最终认定该问题涉及公共安全,可上报质检总局审批,实施责令召回,督促企业履行召回的法定义务。不过,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现责令召回的先例。
确定要实施召回后,召回方案由厂商自主提出,只需在质检总局备案,不需任何审批。此后,质检总局仍会组织力量进行跟踪监督,一旦发现召回没达到预期效果,还将依法要求企业补救或重新召回。2009年以来,克莱斯勒牧马人汽车因自燃问题先后三次召回,后两次的起因都是在对召回的监督中又发现了问题。
召回何时扩面
缺乏有效缺陷信息报告、监管技术能力有待加强;未来有望建立消费品领域统一的召回制度
除了汽车之外,2007年8月起,我国实施儿童玩具召回制度,到今年10月底,共召回玩具产品199次、涉及120850件;2008年以来,共召回家用电器26次,包括电冰箱、洗衣机、吹风机等,涉及3811242件。不过,对生活质量要求日益提高的消费者并不满足。许多人觉得,相对于屡屡曝出的产品质量事故,实施召回的产品还是太少。
召回为何实施难?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背后的原因包括缺乏有效缺陷信息报告、监管技术能力有限等。
如今,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每年可从网站平台上获取2万条左右的线索。而在消费品领域,缺陷中心能获取的有效信息更少,一年不过四五百条。用户的信息反映不上来,缺陷调查便缺乏启动依据。“消费者无论是出于个人利益还是公共安全,都应积极反馈产品的缺陷信息。”这位负责人同时呼吁公益组织和消费者协会等民间团体,积极与监督部门共享信息。
监管机构的技术能力薄弱也是制约召回有效运行的瓶颈。在质检总局,从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和技术支持的人极为有限,独立的产品安全实验室也刚起步建设。反观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仅具体负责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工作的人员就有140多人,且拥有独立的产品安全实验室。
此外,很多消费者还希望产品召回制度能扩展到更多商品领域,尤其是一些价格高、使用时间长的消费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家具等。刚装修完居室的福建居民唐女士就提出,沙发、餐桌等家具价格高,买下来基本5至10年都不会换,要是能像汽车一样也有召回制度就好了。
质检总局的有关负责人透露,在总结汽车、玩具召回的经验上,未来3到5年,希望能初步建成包括汽车、儿童用品(玩具)、家用电器等在内的重点消费品召回的法规、监管、技术支持等体系,使召回制度发挥好作用。此外,他们还将积极推动《消费品安全法》的建设,以期建立消费品领域统一的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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