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也不乏舆论为相关管理部门和大众汽车开脱,声称大众汽车在中国的处理措施更为有效,更实用,更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甚至认为中国的消费者“误读召回”、有“召回过敏症”,但实际上这种说法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为虎作伥,既然国家质检总局和大众汽车都确认配备7速DSG双离合变速箱的车型确实存在质量隐患。
那就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进行召回,而不是摆出一副教授的模样,教导消费者不要“误读召回”,按照此种理解,是不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可以更名为《缺陷汽车延长质保条例》,反正延长质保比召回更管用啊。
所以,说消费者误读召回纯粹是一种“愚已愚民”的说法,把消费者都当作聋子和傻子。那么,为什么大众汽车对一弹丸之地的台湾地区的消费者尊重有加,严格实施召回,而对有其最重要的汽车市场——中国大陆,却敢于区别对待,大众汽车如此做法,底气何来,到底是谁在给大众撑腰?
首先,是相关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意识的缺位
台湾地区之所以对大众DSG车型实施召回,是因为台湾地区把DSG变速箱出现故障定义为产品缺陷,是以变速箱出现故障对消费者或者其他人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为判断的。而大陆的质检总局并未认定大众DSG的产品缺陷,只是强调自己在大众DSG事件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诸如一直跟踪监测,向社会公开征集到DSG故障信息上万条,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4次正式约谈大众公司负责人,迫使大众对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DSG变速器延长质量担保期至10年或者16万公里,还有就是从未说过大众DSG不用召回之类的官样话语。
为什么台湾地区的管理部门能认定DSG车型有产品缺陷,而大陆的质检总局在收集了上万条SG故障信息之后仍然不敢明确表态DSG车型有产品缺陷而促使大众实施召回呢?只能说明这背后有着太多的“不能说的秘密”。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法律的缺位,我国的汽车保有量虽然早就超过一亿辆,跃居世界第二。但与欧美甚至是台湾地区的消费者相比,我国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的程度还很低,尽管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并将其从“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务院法规”。但在具体的执行上,仍然有很大的漏洞和不确定不明确性,譬如汽车缺陷的调查该如何启动,如何保证调查的公开和透明,到底什么什么样的产品是缺陷产品等等。这也正是大众汽车在大陆市场不实施召回的主要原因之一。
美国的产品召回制度,以保证产品质量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心,通过大量的立法与相关技术标准来规范,体系庞杂,程序严谨,而我国仅有一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显然是难以做到有法可依,至于执法必严那就更难了。中国人最大的聪明就是善于找法律的漏洞,逃避法律的管制,最严交规不让抢黄灯了,那我就抢绿灯。你规定缺陷汽车必须召回了,那我不认定他是缺陷汽车总行了吧。
其次,中国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助长了大众的嚣张
大众DSG事件发生以来,对于大众汽车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无论是上海大众还是一汽大众,销量仍然保持高速增长,尤其是装配了DSG的大众朗逸,更是多次摘得了销量冠军的宝座,这充分说明,消费者对DSG车型存在的故障并未放在心上,仍然愿意选择DSG车型。
这跟肯德基的药鸡门事件如出一辙。尽管肯德基被曝出速成鸡事件,但丝毫不影响中国消费者对肯德基的热爱和支持,各地的肯德基仍然人满为患。但如果速成鸡事件的主角换成了中国的“老乡鸡”或者别的什么鸡之类,估计这家企业第二天就会关门大吉。
为什么肯德基完全没有或者说受到速成鸡事件的影响很小,关键就是中国的消费者对洋品牌的盲从心理,很多网友在微博上说为什么继续选择肯德基的原因时就吐槽说:即使肯德基用了速成鸡,也认为他比国内的什么沙县小吃等其他快餐要让人放心得多。
大众DSG车型的消费者也存在同样的心理:即使大众的车型存在质量问题,也比自主品牌车型靠谱得多。所以,在美系车型有限,日系车型不敢买,自主品牌还未长成的情况下,大众车型仍然是中国消费者的不二选择。
所以,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也助长了大众汽车的嚣张。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大众汽车在中国市场这么多年的品牌口碑也帮助了他能从DSG事件中全身而退,但如果类似DSG事件再发生几起,中国的消费者还会买帐吗?
管理部门为虎作伥,缺乏保护消费者的意识,消费者听之任之,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消费者就成了一只病猫,谁都敢宰割,谁都敢欺负。
对于大众汽车来说,自然就愿意选择延保而非召回了,实施延保在中国消费者心目中所产生的恶劣品牌影响显然要远远低于召回,而且支出的费用肯定也会远远低于召回。即使是方脑袋的德国人,被中国文化浸淫多年,也变成圆脑袋的中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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