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日前发布通知,明确了第二批节约能源及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共涉及70多款车型,这些车型自今年1月1日起可享车船税减免优惠。
今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通知提出,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同时,三部门还并公布了享受减免车船税优惠的首批车型目录,涉及49款节能型乘用车、3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以及170款新能源车辆。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车型目录中,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的节能型乘用车共计60余款,涉及九家汽车公司。享受免征车船税优惠的纯电动商用车共计7款,涉及华林、金华奥、亚星三个品牌车型。另外,三部门还明确北京、长城和奇瑞各一款纯电动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
包含车型:
长城汽车:腾翼C30、炫丽、腾翼C20R、哈弗M2、哈弗M4、腾翼V80、腾翼C50
长安福特马自达:福克斯
上海大众:新朗逸、PASSAT、昊锐、TOURAN、帕萨特
上海汽车:MG 3
上海通用:赛欧、愛唯欧、EXCELLE
上汽通用五菱:宝骏乐驰、宝骏630
天津一汽丰田:卡罗拉
天津一汽夏利:夏利N5、威志V2、威志V5
一汽大众:新速腾 1.4T自动、新速腾 1.4T手动、高尔夫 1.4T自动、捷达 1.9 手动柴油、捷达 1.9 柴油 手动、奥迪A6L 2.0T 自动、奥迪A6L 2.7T C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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